發展局長林鄭月娥昨回覆立法會議員黃成智,有關「名鑄」銷售的事宜,黃提問: 「與發展商大股東有關的公司,曾於名鑄公開發售初期購入數個單位,但卻沒有公開有關資料,當局會否查核名鑄的所有物業交易資料,以了解有沒有其他類似的行為,以及調查該發展商,有否藉此製造混亂的市場信息,以吸引買家購買名鑄的其他單位?」
市建局研增合作伙伴限制
林鄭表示,一如市建局的其他重建項目,位於尖沙嘴河內道的重建項目名鑄的所有住宅單位的定價,須獲得作為項目發展的其中一方,即市建局的批准。市建局亦有就每個單位的售價聘請兩間獨立國際估價師行進行估算,以確保單位的定價符合市場價格。發展商須依據經市建局批核的價格售樓,任何人士購買有關單位時都不會獲得優惠及折扣。發展商亦有按一貫政府與香港地產建設商會同意的做法,在發售有關單位前公布價單。
市建局與該發展商簽訂的「業主參與發展計劃」協議沒有規定項目內的樓宇在公眾銷售階段,購買者必須事先向市建局透露,其身分或得到市建局的批准。但有鑑於社會大眾和一些立法會議員的關注,市建局將與其董事會討論,應否將實行於巿建局現行管制其職員,購買市建局項目樓宇的措施(即所有職員如要購買市建局項目內樓宇,須事先得到行政總監書面批准)加諸於跟巿建局合作的合作伙伴,特別是合作伙伴的董事會成員、高級管理層及涉及售樓事宜的職員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