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取立法會有修改最低工資水平的權力,並不現實,不過爭取修改最低工資委員會的組成,倒有機會,因為除了泛民主派外,工聯會議員也認為最低工資委員會的「官味」太濃。
泛民望踢走政府代表
工聯會黃國健表示,以勞僱會為例,該會的政府代表只有一位,他不明白為何最低工資委員會要用上3 個。職工盟、民主黨及公民黨均表明,目前由特首委任最低工資委員會的建議,並不理想,他們希望踢走所有政府代表,或是加入立法會的代表。職工盟李卓人則想爭取3 名勞工界代表由工會互選產生,而非由特首委任;民主黨黃成智認為官方代表應只擔任秘書處工作,或只是列席了解委員會的進度,不應干預釐定工資水平。
政府:工會商會互選難有共識
不過,政府認為現時的「3+3+3+3」模式,即由政府、學者、勞工及工商界各3 名代表的組合,最為適當。勞工處長謝凌潔貞表示,如果委員會由工會、商會各自推選,屆時成員或要忠於集團,更難互讓互諒達成共識。
她稱,委員會內有3 名政府代表,是因為勞工、綜援及中小企影響等因素均要考慮,故委任了勞工及福利局常任秘書長、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工商及旅遊科常任秘書長及政府經濟顧問加入委員會。
她指出,委員會的共識不是靠投票取得,以常秘的見識及視野,相信他們提供的意見會對討論有好處,這個組合已是最好的選擇。 |